“保持河(库)、小微水体清洁,严禁乱排乱倒,严禁将垃圾、农药瓶和农田杂草等一切杂物倒入河(库)、塘坝......”近日,在古培镇雨坛村,细心的村民们发现,六合塘边的村规民约公示牌中提到河长制,这也是河长制工作第一次在村规民约中被提及。
为推动河长制在各村的全面实施,有效改善该村河道的周边环境,在镇河长办的指导下,古培镇雨坛村村支两委根据该村实际情况,制定出台《雨坛村河长制村规民约》。简短精悍的十二条村规,把村级区域内“河长制”的要求简单明了地展现出来。第一条约定村民必须参与和支持河长制工作;第二至八条约束垃圾杂物乱堆放、家禽牲畜散养、垃圾杂草焚烧等破坏环境行为;第九条制定奖惩措施;第十条至十一条明确监督实施主体;第十二条规定实施时间。
该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河长制村规民约自实行以来,得到广大村民的踊跃支持。村规民约在规范全村居民行为规范的同时,极大地提高了河长制工作在全村群众中的知晓度,调动了村民参与支持“河长制”的热情,为河长制工作后续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